一、失物招領:本院於113年5月1日,在本院機車棚拾獲棕色隨身碟1支,請失主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1。
二、公告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6月1日,屆期如未有人認領,逕依拾獲遺失物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