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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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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拾獲棕色隨身碟1支(如圖),請失主洽政風室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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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物招領:本院於113年5月1日,在本院機車棚拾獲棕色隨身碟1支,請失主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1。

二、公告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6月1日,屆期如未有人認領,逕依拾獲遺失物相關規定處理。

 

  • 發布日期:113-05-02
  • 更新日期:113-05-02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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