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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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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拾獲帽子(如圖)1頂及黑色隨身碟1個,請失主洽政風室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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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物招領:本院於112年7月12日及13日在本院1樓法庭報到處拾獲帽子1頂及於本院1樓單一窗口服務中心拾獲隨身碟1個,請失主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2。

二、公告期間:112年7月14日至112年8月13日,屆期如未有人認領,逕依相關拾獲遺失物規定處理。

  • 發布日期:112-07-14
  • 更新日期:112-07-14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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