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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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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茲於111年11月22日(二)於本院側門殘障坡道外地面拾獲現金若干,若有遺失者,請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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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物招領(1111123-1111222):茲於於本院側門殘障坡道外地面拾獲現金若干,若有遺失者,請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2。

二、公告逾1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人認領時,逕依本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拾得遺失物處理程序作業要點」處理。

  • 發布日期:111-11-23
  • 更新日期:111-11-23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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