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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茲於111年7月26日(二)於本院中庭垃圾筒旁(靠本院側)拾獲現金若干,若有遺失者,請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2。
一、失物招領(公告期間111/08/1-111/9/1):茲於111年7月26日(二)於本院中庭垃圾筒旁(靠本院側)拾獲現金若干,若有遺失者,請洽政風室領回。連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32、531。
二、公告屆期,未經有受領權人認領時,逕依相關拾獲遺失物規定處理。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