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110司執16210

字型大小:

原定111/05/05起公告應買三個月的110年司執字第16210號(溫股)之債務人所有不動產,因債權人撤回丙標部分之執行,應買程序停止。

  • 發布日期:111-06-16
  • 更新日期:111-06-16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