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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開甄選司法事務官1名
徵才機關:苗栗地方法院
職稱:司法事務官
官職等: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
職系:司法行政職系
名額:正取1名(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
一、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相當等級之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二、報名方式及地址:
請備妥簡章中所需文件,於111年5月6日(五)前(郵戳為憑)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至360012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司法事務官』字樣。聯絡電話:037-330083分機513陳小姐。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及地點
甄選日期訂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舉行;符合應徵資格者,本院將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甄選順序及詳細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必帶)、健保卡或駕照正本(雙證件),始得參加甄試。
四、報名表及錄取公告
(一)本次報名表及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
本院網址: http://mld.judicial.gov.tw/新聞公告/徵人啟事
(二)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發布日期:111-04-25
- 更新日期:111-05-09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