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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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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3536號陳敏聰之詢價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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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苗院漢113司執儉字第35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敏聰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536號債權人苗栗縣通霄鎮農會(兼抵)等與債務人陳敏聰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儉股書記官劉立晨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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