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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輔宣字第000052號何雪梅之函文1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苗院漢家真112年度輔宣字第5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何雪梅之函文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輔宣字第52號輔助宣告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函文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何雪梅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書記官 廖翊含
- 發布日期:113-03-07
- 更新日期:113-03-07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