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48號莫台生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莫台生之強制執行法第80條之1第2項拍賣通知1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苗院雅112司執讓字第8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莫台生之強制執行法第80條之1第2項
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848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等與債務人莫台生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強制執行事
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
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讓股書記官李惠雯
- 發布日期:112-08-23
- 更新日期:112-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