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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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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286號林麗華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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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110)存  字第 285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285號提存人林俊錡與受取權人林碧珠、林國川、林國聰、林政德、林政廷、林政宏、林彭碧雲、林國財、林國明、林麗華、林志良、甘美玲、甘美珍、甘美惠、甘美雪、甘朝琴、甘美月、林正明、林正忠、林財生、謝秀美、林孟霆、林吳瑞香、林國椿、林國良、林國俊、林國松、陳逸禎、陳明宏、陳美慧、林飛雄、林秀卿、黃良海、黃怡華、黃昱嘉、黃昱銘、黃明珠、黃瑞旗、黃瑞賢、黃明娥、林陸基、林文澤、林月、林建章、林文彬、林新濱、林淑珍、林桂芳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597,000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林麗華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范  碩  真
 

  • 發布日期:112-06-16
  • 更新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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