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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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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288號方鴻美之清償提存通知領取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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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6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28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存字第288號提存人陳映銓與受取權人楊人豪(三重歿)、楊馥竹、駱威任、駱守義、劉駱瓊珠、駱虹榕、駱燕滄、駱月卿、駱怡廷即駱姿伃、楊方蓮(大甲歿)、方鴻美(國外公送)、洪桂金、洪復龍、陳乞成(通霄歿)、陳林送妹(霧峰歿)、陳冠融即陳馮福、陳宜平、蘇莉歡、蘇泰生、陳雲貞、陳秋燕、陳村茂、吳陳屘足、陳永娥(內湖歿)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2,450元整,應送達之清償提存通知領取函壹件,受取權人方鴻美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范  碩  真
 

  • 發布日期:111-10-06
  • 更新日期:111-10-06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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