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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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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4944號黃慶基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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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苗院雅110司執儉字第149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黃慶基之囑託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494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黃慶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儉股書記官卓怡芳
 

  • 發布日期:111-08-30
  • 更新日期:111-08-30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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