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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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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ETtoday新聞雲 /雲論所報導周靜妮法官近兩年來曠職、怠職行為,究責作為只是以扣薪處理乙節,本院澄清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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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ETtoday新聞雲 /雲論所報導本院周靜妮法官近兩年來曠職、怠職行為,本院的究責作為只是以扣薪處理乙節,特澄清如下:

一、周靜妮法官自2020年起經常曠職,本院已於2021年3月24日召開自律委員會,併同其他事件(如命少年掌嘴事件等),決議將周法官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該會已於2022年1月14日作成決議)。

二、周法官於2021年曠職部分,本院亦已於2022年1月12日召開自律委員會,決議將周法官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

三、本院對周法官因曠職而扣其薪資,是基於人事行政之規定(所有     公務員曠職均須扣薪),所以本院對周法官的曠職處理,不是僅有作扣薪處理。對於周法官的曠職及怠於執行職務的行為,本院已經自律委員會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處理,並非沒有對周法官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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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1-02-18
  • 更新日期:111-02-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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