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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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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舉辦兒少心理調適團體研討會新聞稿與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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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2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舉辦兒少心理調適團體研討會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為保障家事事件中未成年子女之兒少權益,落實以未成年子女為本位之家事審理,於112年12月2日舉辦兒少心理調適團體研討會,就兒少心理調適團體之運作狀況、困難提出討論,並精進團體之運作。

       本次兒少心理調適團體研討會由本院少家庭庭長湯國杰主持,邀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施旭錦庭長、雲林地院少家庭鍾庭長世芬,及相關法院法官、主任調保官、家事服務中心社工、心理師與各網絡夥伴等共43人參加。湯庭長首先表示歡迎與會者熱情參加研討會,並強調保障兒少權益的重要性。隨後由3位團體心理師分享帶團經驗,講述如何透過兒少團體讓未成年子女自在的表意、瞭解其所擁有的各種兒少權益,並在父母離異後感受到被同理、支持和陪伴,同時說明兒少心理調適團體如何達到資源初篩的功能,讓法院端更清楚未成年子女後續需要轉介何種進階資源。接著由本院李麗萍法官講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保護〜從家事兒少心理調適團體談起」,介紹兒少心理調適團體之發展歷史及如何協助本院家事法庭審理未成年子女事件。最後再由勵馨基金會葉孟欣主任主持討論,藉由與會人員交流兒少心理調適團體過去經驗,探討未來之執行方向。

       兒少心理調適團體之運作係本院家事法庭審理未成年子女事件獨有之特點,自106年開辦以來,成效良好。本次研討會分別自心理師、相關網絡單位及法院同仁從不同角度出發,溝通團體定位並凝聚共識,對未來團體運作之方向提出建言,可供未來發展模式之參考。會議在互動熱烈圓滿結束,與會人員均感獲益良多。

  • 發布日期:112-12-08
  • 更新日期:112-12-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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