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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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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我把法庭變小了」 成功國小製作國民法官法庭模型紀念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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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要從小扎根。因應「國民法官新制」自今(1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深耕法治教育,增加菁菁學子對司法新制的瞭解,苗栗地方法院特將國民法官法庭變成授課講堂,於112年6月19日,邀請苗栗縣後龍鎮成功國民小學師生走出校園,以實地參訪法院,並結合「勇者法官」故事介紹,由老師帶領實作與演練玩偶等模式,讓小小朋友可以了解法院運作與國民法官新制。成功國小小朋友最後在校長、老師帶領下,將苗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製成模型,於112年7月31日帶到法院與院長分享參訪心得。

    此一系列活動,於112年6月19日拉開序幕,當日院長陳雅玲特別在法庭布置3隻可愛溫馨熊法官,拉近法院與小朋友距離,並親自致詞歡迎成功國小師生到訪,希望藉由逗陣遶法院之活動,讓大家更認識法院,小朋友都好奇發問、踴躍發言。

    刑事庭法官紀雅惠於112年6月19日藉由故事舉例,除深入淺出地詳細介紹國民法官法新制內容,只要符合年滿23歲、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設籍居住滿4個月以上,都有可能擔任國民法官。更在提問、給予小朋友思考、表示意見中,生動說明國民法官是經過地方政府造冊初選、法院複選,所以接到信件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國民法官抽選參與審判,是難能可貴的,小朋友長大後不要拒絕這個機會,更要鼓勵爸爸媽媽勇於擔當國民法官,才能透過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讓司法審判過程更具透明度,增進國民對法院之信任。

    司法要從小扎根,為讓國小師生能夠更深刻體驗,政風單位事前特別提供有關國民法官之「勇者法官」故事,請成功國小老師在參訪前,先於公民教育課程講讀,讓小朋友們認識故事中之人物、身分、法庭場所,再藉由此次逗陣遶法院活動,讓小朋友們穿著法袍留影,或親自坐在法庭上,感受法官擔任的工作,是聽取雙方當事人的主張和證據,然後做出公平、公正的審判,保護著每個人的權益。學生印象深刻,且現場積極提問、反應熱烈。

    成功國小校長黃俊杰於112年6月19日參訪完後,對陳院長表示感謝苗栗地方法院辦理如此互動有趣之公民課程活動,的確能深植法治觀念,並培養小學生關切公眾議題興趣,並期勉孩子們能藉由這次的參與,知道守法的重要性,不僅是不影響別人的生活,更是能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回校後,成功國小師生則在林瑩潔老師的指導下,以各類樹木果實製作勇者法官故事各個人物之玩偶,並將參訪記憶中的苗栗地方法院的國民法官法庭,以瓦楞紙版模型重現,最後,呂佩璇老師和林瑩潔老師再讓小朋友演戲,將故事演出感同身受,模擬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情形,此多道重力度之宣導,深植小朋友對公平、正義的觀念,對法治教育盡心盡力,令人欽佩。

    成功國小黃俊杰校長與林瑩潔老師協同2位學生特別於112年7月31日,將勇者法官故事主角玩偶與苗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模型,送至苗栗地方法院,感謝陳雅玲院長合作規劃參訪,並分享師生創作的過程與喜悅。不僅玩偶生動活潑、法庭莊嚴逼真,整組模型令人驚艷,富有寓意。本次活動成功,不僅培養小小國民法官,對國民法官新制推動、廉潔誠信扎根,成效深遠斐然。

    透明,會增加人民對政府廉潔、效能之信賴,尤其是程序之透明,例如申請案件的進度公開查詢,民眾得以掌握進度,信賴公務員、政府積極辦理中,無須額外支付費用打通關,而政府機關也藉由民眾參與而督促廉能,共創雙贏。國民法官就是透明廉潔、社會參與的制度設計之一。

    過去司法只有職業法官進行審判,單就判決結果或與民眾期待有落差。若有直接參與司法審判的窗口,讓社會大眾的多元經驗、多元的智慧與司法對話,讓司法獲得來自社會更多想法,而施行了國民法官法,未來國民法官將是一個民意表達的重要管道。國民法官制度之透明、多元、信賴、公民參與等設計意義,也為廉潔意識深厚紮根。

    至於應該如何規劃適當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達到讓社會參與,同時維繫著公平審判的最重要的基本價值,司法院已初步規劃並已實施,未來有賴實務運作,在法律和硬體上逐步充實。

    司法民主是台灣民主的最後一哩路,希望有民眾踴躍的參與和回應,讓我們可以對下一代有交代,有一個更好的環境。

  • 發布日期:112-07-31
  • 更新日期:112-07-3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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