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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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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暨國民法官法宣導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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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自112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國民,且符合相關條件者,皆有機會經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苗栗地院為積極配合推動新法,陳雅玲院長特指示規劃辦理111年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暨國民法官法宣導活動,邀請苗栗縣轄區從事環境保護相關業者與苗栗縣義消救護大隊成員等親自到院參與,參與人員總計39人,冀望能深入民間企業,全面推廣新制。

    活動由本院陳雅玲院長親自與會致詞,其感謝在場企業人士及地方仕紳熱情參與支持;接續由政風室宣導防範破壞司法信譽及如何利用網路系統查詢律師之方法,避免民眾遭受司法黃牛詐騙。之後分別由本院民事庭何星磊法官以勞動事件角度為在場人士進行企業誠信專題演講,提供與會者勞動法相關法律知識;刑事庭林信宇法官則藉由比較參審制及陪審制差異點,作為介紹我國國民法官制度開場,並列舉過往重大刑事案例,以說明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可能會有的心理歷程及最後如何形成判決等過程,讓與會者對新的制度有更深刻的體認。

    為能聽取參與民眾的意見與回饋,陳院長並親自主持交流座談會,民事庭宋國鎮庭長、刑事庭陳茂榮庭長及書記官長劉秋雯均列席與會,除了針對民眾所提疑問進行詳盡說明外,並鼓勵民眾能踴躍參加苗栗地院即將辦理之模擬法庭活動;與會者針對新制實施後,面對參與重大刑事案件,有機會觀看案發過程的各項證據,可能產生的心理衝擊及審理期間人身安全等事項提問,現場由刑事庭陳庭長逐一回應。

    活動最後由專人引導全體與會人員前往國民法官法庭實際參觀,大家對於莊嚴簡潔的法庭環境及先進嶄新的科技設備高度讚揚,同時也體驗國民法官席位及法袍介紹等活動,參訪人員多感新鮮及表示對本次活動很有收穫,國民法庭業務承辦人員亦在現場講解說明,鼓勵與會者廣為宣導活動預約,俾本院派人實際深入各社區對民眾廣泛宣導。

    本次活動邀請對象為民間企業人士及地方仕紳,目的在藉由彼等參訪法院經驗,將國民法官法新制資訊及親民司法的觀念分享給更多工商企業從業人員及民眾知悉,使其對於司法有正確觀念,讓民眾樂於親近司法,提升民眾對司法之信賴。

  • 發布日期:111-05-20
  • 更新日期:111-05-20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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