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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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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申請育嬰及侍親留職停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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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同仁有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之需求,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因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65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侍奉時,得申請侍親留職停薪。112年申請育嬰或侍親留職停薪共6人,其中男性1人,女性5人。

  • 發布日期:111-09-05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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