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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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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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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工作是以各種防貪與肅貪措施雙管齊下,建立公務員「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也「不敢貪」的正確規範意識,以建構廉潔而有效率的政府。此與「行政革新方案」的主要目標建立「廉能政府」及革新重點「廉潔」、「效能」、「便民」完全符合。事實上,政風工作就是行政革新工作的一環,而政風機構也是機關推動行政革新的重要成員之一。

一、發掘貪瀆不法事項
肅貪是除弊、興利的必要治標手段,政風人員結合民眾發掘機關貪瀆不法,堪稱肅貪第一線尖兵,並與檢察、調查機關建構成堅強鐵三角陣容,本「刑懲並行」原則,推動「刑事」與「行政」肅貪,有效嚇阻貪瀆,促進廉潔環境,提升國家競爭力。運用大眾媒體加強防貪、肅貪宣導,深入社會大眾及各級機關學校,以建立民眾不行賄、不關說之正確洽公觀念,並經由檢舉貪瀆專線電話、信箱、網路等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貪瀆不法,提高政府清廉度。
 

二、預防貪瀆不法事項
防貪是正本清源的積極作為,其目的一如強化人體的免疫系統,從根本防制病源的侵入。政風人員除應深入了解機關內部問題所在,研提建議,以修正不合時宜法令規章,促進行政程序公開化、透明化、提升行政效率,進而防治弊端,並利用各種訓練、集會活動,加強宣導建立「以廉潔為榮,以貪瀆為恥」之觀念,惕勵公務員守法從公精神。
 

三、維護公務機密事項
杜絕違規或洩密事件,避免公務員以「洩密」為手段之貪瀆行為發生。
 

四、預防危害破壞事項
規劃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預防機關危害或破壞事件發生,確保政府功能正常運轉。
 

五、落實財產申報事項
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並透過民眾公開之查閱(全民監督)及政風機構主動的抽查審核,落實財產申報之陽光政策。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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