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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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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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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l辦理公證的時間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l收件的時間
為能於當日完成您申請辦理的案件,免得您再次前來,浪費您寶貴的時間。請斟酌案件的繁雜程度,預留審查作業的時間。一般案件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以前,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收件,多能於當場及時完成交付。
 

 l預約辦法
本院僅有一位公證人,而有些案件公證人須外出查證或辦理公證,建議您可預先電話約定辦理時間,以免撲空或久等。
預約電話:( 037 ) 330083-132

 

◆ 流程◆

很簡單!到本院一樓單一窗口三號櫃臺收件就行了!
 

流 程 圖

 

在單一窗口三號公證櫃臺提出申請

將公證櫃臺整理或製作好的公認證文件送至公證處,交由公證人審核

公證人完成公認證

回公證櫃臺用印,並至四號櫃臺繳費

取回公認證文書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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