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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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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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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服務中心】由苗栗縣政府委託勵馨基金會辦理
    因應101年6月1日家事事件法公布施行,苗栗縣政府與苗栗地院於102年10月24日共同成立苗栗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期待透過家事服務中心的成立,針對苗栗縣內具有社會福利資源諮詢需求與家事案件司法諮詢之家事事件當事人,與依家事事件法規定需陪同之未成年人及其家屬提供相關協助。
       
*服務對象
1.    有社會福利資源諮詢或家事案件司法諮詢需求之家事案件當事人。
2.    依家事事件法規定需陪同之未成年人及其家屬。
 
*服務內容
一‧家事事件之未成年人相關服務
1.    家事事件之未成年人陪同出庭服務:包括-庭前準備(出庭評估、庭前程序說明等);陪同出庭(情緒支持、開庭中之相關協助等);庭後陪伴(澄清訊息、後續計畫討論等)。
2.    執行家事事件之未成年人交往交付會面服務:針對法院裁定於苗栗縣政府會面交往處所(擁愛園)進行監督會面或是監督交付之家事案件當事人,提供交往交付會面協助。
二‧社工專業諮詢服務
1.    家事事件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包括-收出養、監護、婚姻、繼承、輔助宣告、保護安置等家事事件相關法令諮詢、程序說明;以及書狀撰寫之協助和範例提供。
2.    社會福利相關諮詢:提供社會福利、身心障礙、就醫、居家照顧服務、早期療育、兒少收出養、失業救濟、新住民等相關資訊或諮詢。
三‧宣導活動
辦理法律講座、親職教育講座、社區宣導等。歡迎有興趣之民眾可致電家事中心詢問法律或親職教育講座辦理時間與地點,相關講座皆為免費課程。
 
*義務法律諮詢時間
中心連結法律扶助基金會義務律師資源。
律師諮詢時間:週三上午9點半至12點。(採預約制)
可諮詢之主題:民、刑事案件或家事案件皆可,但仍以家事案件為主。
 
*聯絡方式
辦公地點:少年與家事法庭一樓(設有諮詢櫃台,與家暴事件服務處共用)
連絡電話:037-371685 或037-330083*723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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