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父母可否因少年在保護管期間表現不良,而要求撤銷其保護管束,送交感化教育?

字型大小:

父母可否因少年在保護管期間表現不良,而要求撤銷其保護管束,送交感化教育?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在保護管束期間,行狀不良,有具體事證,經一定程序,少年保護官可聲請撤銷其保護管束,送交感化教育。
惟類此情形,宜由家長與少年保護官為必要之會談,並提事證,足認保護管束有難期收效之虞,少年保護官再據此聲請撤銷較為妥適。
  • 發布日期:110-04-20
  • 更新日期:110-04-30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