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調解程序

字型大小:
一、由當事人向本院提出聲請。
 
二、聲請方式:
 
1.書面聲請:當事人向本院提出表明調解事由及爭議情形,以及記載其他規定事項的書面,並應按照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2.言詞聲請:當事人於開庭中以言詞提起,由法官移由本院民事調解委員調解。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