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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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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寫聲請狀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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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不會寫聲請狀怎麼辦?
A: 如果您不會填寫聲請書狀、不知道應該提出什麼樣的證據資料給法院參考,或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不清楚,可以來電本院家暴事件服務處(037-374488)。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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