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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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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支付命令時,應準備幾份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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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聲請支付命令時,應準備幾份繕本?
A: 應按「兩造當事人之個數,再加三份」,即如債權人與債務人均只有一人時,應準備五份繕本。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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