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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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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司執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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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111/09/14起公告應買三個月的111年司執字第3950號(讓股)之債務人所有不動產,因第三人聲請應買,應買程序停止。

  • 發布日期:111-12-09
  • 更新日期:111-12-09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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