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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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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周法官所涉執行職務與法未合事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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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院周法官所涉執行職務與法未合事件,本院前已啟動調查機制,並定於110年3月24日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要求周法官列席說明。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後若認為周法官確實有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法官守則等規範,本院將視周法官涉案情節,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由本院院長對其發動職務監督處分、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或建議司法院依法官法第51條第2項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

本事件發生後,本院已動用所有資源介入該少年之輔導,目前少年之身心狀況均在觀察掌握當中。至於社工事件,則已派員與苗栗縣政府接洽,並向社工表達關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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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3-22
  • 更新日期:110-06-29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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