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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請民眾務必配合如內文事項。
本院為因應COVID-19(下稱新冠肺炎)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強化各項防疫措施,請民眾務必配合:
一、過去14天內本人曾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診個案接觸,應居家隔離,切勿到院。
二、過去14天內曾出國,應居家檢疫,切勿到院。
三、過去14天日本人或本人之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曾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疑似感染者、居家隔離者或居家檢疫者接觸,應自主管理,進入法院前請務必先行告知值班台,由法院為後續處理。
四、過去14天內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進入法院前請務必先行告知值班台,由法院為後續處理。
五、欲進入本院或少家庭大樓,有攜帶手機者,請掃描門口所張貼之行政院「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六、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七、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遞狀、繳費、閱卷部分,請改採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聲請電子卷證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八、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避免直接接觸。
九、若有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少年調查保護、民事執行、公證、提存等案件有關程序上之相關疑問,請儘量以電話聯繫案件承辦股,避免親自到院。
- 發布日期:110-06-07
- 更新日期:110-06-07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