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接到法院通知要補正對方之戶籍謄本時,應如何處理?

字型大小:
Q: 接到法院通知要補正對方之戶籍謄本時,應如何處理?
A: 須持法院所發之公文,向戶政事務所聲請戶籍謄本,再將該謄本寄至法院(須註明案號、股別)。
  • 發布日期:110-04-21
  • 更新日期:110-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紀錄科
回頁首